:“沈听温,你看上我哪儿了?”
“不知道。”
“不知道那叫看上了?”
“不知道是怎么产生的,才叫随心而生,知道的那叫权衡利弊后的择善而从。”沈听温以为,如果十五年总想着一个人,那不是爱就是变态了。
他对周水绒不是一见钟情,是长久的想要了解,和了解以后慢慢形成的感情。
开始于好奇,终止于无法忘记。
记得他有一回出任务,因为决策失误被当场摁住,扣在亡命徒的防空洞里,他遭了不少罪,挨打、受辱都是轻的,那时候他心里想的全都是周水绒。
他不是默默守护、不求回报那种人,他喜欢就要告诉她,但司闻把他妻女保护的太好了,他没有跟她们接触的机会,而且那时候也正是他对杀戮产生兴趣的时候。
司闻带给他的,是生于和平国度的他没有的体验,少年热血,都不会放弃可以掀翻过去的机会。
就这样,他把对周水绒那份奇怪的感觉压在了心里,专注当起司闻的一杆枪。后来司闻越来越信任他,慢慢交给他些保护周水绒的行动,但有要求,不能让周水绒知道他的存在。
他就是在这个过程中,保存了一张一张周水绒的照片,比她更清楚这几年间,她都发生了什么。
周水绒是一个很勇敢的人,那份魄力和智谋跟她父亲如出一辙,她在非洲一些蛮夷之地,几次跟恶势力交手都能成功脱险,她很明白自己的优势和劣势,她一直以来都把她自己利用的很好。
但她太不懂得人情世故,她远没有他沈听温那份对人心的揣摩,与人相处也总不会转弯。
沈听温知道,因为她没有被司闻明确的表达过父爱,所以她也不会明确的去表达对外人的喜欢。
瓦妮莎是第一个主动攻陷她心防并且成功的外人,那时候沈听温在国内,不知道瓦妮莎具体做了什么让周水绒相信了她,更不知道她又做了什么让周水绒选择回国。
周水绒回国的时候,沈听温正准备出国,出了国会自由很多,待在司闻身边也更加方便。
想当年沈诚也是出了国加入的黑手党,然后在多伦多叱诧风云,所以说还是国外一些动辄暴乱的环境更适合他们这个行当。
没想到周水绒回来了,那他自然是不想走了。做了这么多年行走于暗夜中的人,他终于迎来了他的阳光,终于可以站在她的面前,告诉她他的名字,他怎么会想走?
他知道她的弱点,从开始装蒜到后来明目张胆,每一步都让她拒绝不了,是很缺德,那又怎样?
喜欢的人不花点功夫搂进自己怀里,难道要看着她跟别人走进婚姻殿堂?
沈听温可不是个圣母,他太自私了。
周水绒接不了他那句话,她没有他那么目的明确的惦记,更没有他的十几年步步为营,她对他没那么深,只是现在很喜欢,这种喜欢是一时上头的喜欢,是有保质期的,她不知道保质期是多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