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代的律令之中,甚至还专门设置了‘避质不格’的罪名,意即缉捕人员不得因为顾忌人质安危而退缩,进行抓捕时如果有顾及人质安危而躲避后退的缉捕人员,都要判处“徒二年”的刑罚。
只有被劫持的人质是自己的父母、祖父母、伯叔姑、兄姐、外祖父母等近亲属的人,才可以不用亲自参与抓捕,免予‘徒二年’的刑罚。
明代号称恢复汉唐之风,想必在人质一事上,也是如此处理的罢,这是周秦川的想法,也是他担心耿彪玩脱线的原因。
若严格执行此律例,官兵们定会无视人质,拼尽全力将飞贼拿下。
可刀剑无眼啊,且飞贼也得把戏份做足,这么一来,被掳之人性命堪忧,要是他就这么死在这里,也是个不大不小的麻烦,还是揭穿他的老底,让御史还有张家人去对付他就好。
但看院内官兵们束手束脚的表现,听周围小公侯们的议论,显然与周秦川所知有出入,大明官兵似乎也不是对人质一点都不在意,周秦川不得不就近向徐永宁请教。
徐永宁赢了一小笔零花银子,心情很好,闻言笑道:
“秦川兄所言不假,本朝律例的确承袭自汉唐,不姑息挟质的行为,不过仁宣两朝之后,朝廷上下都讲究孝悌二字,不顾人质安危击杀劫匪的话,难免与孝悌冲突,因此往往由官兵与亲属根据现场情况,自行决定如何行事。
若亲属愿意用银钱向歹徒赎人,官兵大多不会阻拦,不过事后通缉劫匪是免不了的。”
原来如此,看来这是‘国法’与‘人情’博弈的结果,而官兵会如何行事,就与被劫持之人的身份大有干系了。
人质若是平民百姓,自是没有什么顾忌,该出手时就出手,哪怕人质死了也不在乎。
换作有身份之人,特别是那些王公贵胄,官兵就不得不谨慎行事了,比如眼下就是如此。
要不然小公侯们也不会仅凭官兵的表现,就断定被劫持之人身份不简单。
如此甚好,看来耿彪没有玩脱,周秦川不再担心那人的性命安危,饶有兴致地和其他人一起,继续看戏。
门口黑影越来越浓,两道人影终于走出房内,出现在众人眼前。
蒙着面的飞贼藏在人质身后,仅露出半张脸和一只手,手中一把尖刀,刀尖死死抵在人质的脖颈上。
不出小公侯们所料,人质果然是个男子,同样披头散发,赤着上身,仅穿了条犊鼻短裤,更印证了徐永宁等少数几人在此番赌局上的胜利。
只是在见了人质的真容后,茶馆雅室内的气氛一下子变得诡异起来,刚才赌局中不论输赢,没有一个人发出声响。
只有少数几人,暗中看了看张懋,这其中就有周秦川。
但见张懋牙齿咬得咯咯作响,放在案上的一只手紧握成拳,青筋暴露,显然是在极力压抑着怒气。
蒙面飞贼将尖刀轻轻往下一压,人质脖颈处的肌肤被压出一个小坑,“嘿嘿,想不到随手也能逮到一条大鱼,当真荣幸,都说说看,我手中这人,到底是什么大人物啊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