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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的脚步平稳,声音也很镇定,虽然他知道自己生活已经完全毁了。但我得继续工作,他想,这事曾经救过我,把我跟疯狂隔离开来,还会再救我的。

他停下脚步,身后的属下不安地看着他,他一手扶住墙,心想,我一点也不想工作了,我现在连那样一点挣扎的力气都没有了。

他就这么呆呆站着,一切都没有意义了,没有什么救得了他。

布兰特不记得自己喝了多少酒。

这很正常,因为他本来就准备喝到不醒人事,连自己的名字都记不得的程度,这是解决问题的最快办法。谢天谢地,人类有酒精。

他丢下晚上所有的计划,这会儿正坐在一家叫「死神」的酒吧里喝酒――名字真够土的――半个小时前,他还能感觉到周围有人不怀好意,酒保忧心忡忡要不要叫员警,他们总是能分辨出哪些人想把自己喝死,给酒吧带来麻烦。

这片街区名声不怎么样,本上次中枪的地方离这也就两条街。

布兰特很少来这类地方,不过想到要把自己灌醉,搞些自我毁灭的把戏,这里是不错的选择。高级酒吧里,你想把自己喝死,还有一堆人盯着你,体贴得跟你亲戚似的。

后面有谁撞了他一下,他叫道:「嘿,你瞎了吗!」

他转过头,撞他的是个身材高大的男人,这种天气还穿着短袖t恤,露出健壮的二头肌,上面纹着条龙,表情不太友善。后面跟着另几个人,看不清楚,应该是他的快乐伙伴。

布兰特嗤笑一声,说道:「这龙纹得够假的,老兄。」

他挑起了火,下一刻,他被从椅子上揪起来,一个拳头重重砸在他脸上。

他摔倒在地,左半边下巴疼得要命,酒吧里一堆人叫好,还自动空出一圈,留给打架使用。

布兰特一跃而起,朝他脑袋撞上去,他撞到了他的鼻子,他不确定自己是否听到骨头裂开的声音,那人朝他的脸又是一拳,他摔倒在地,撞翻了一张桌子,破碎声颇为动听。

他爬起来,抹了抹脸上的血,对面的家伙捂着鼻子,而他四周围,他的同伙在黑暗中慢慢移动,已经把他围了起来。

他露出一个笑容,说道:「别客气啊,一起上嘛。」

接着他们就真的一起上了。

布兰特摔倒在地,拳脚像暴风雨似的落下来,他神经质地笑起来,这样感觉比较正常,毕竟他原本就是一塌糊涂,不复原形,不适合西装革履坐在宾士里,或是忙于天文数字的公司业务。太假了。

他在暴雨般的拳脚下大笑,知道自己这样很欠揍,他就是很欠揍,他只是通过大笑来提醒他们一下。

在疼痛中,他突然想到很久以前的自己,那个他一定未曾想像将来会遭遇如此频繁疼痛的自己,那时候他连手被纸割道口子,都认为是个什么重大事件呢。

可是到了这年头,疼痛已经是他生活的最大常数,无论是在尼尔手里过的那些日子,还是后来工作太忙的胃穿孔,又或者是现在,他渴望疼痛……不过说真的,这也好意思叫疼吗?

他肯定说了什么难听话,有谁狠狠踢中他的脑袋,他感到一阵眩晕,眼前发黑,失去了意识一小会儿,可能只是几秒吧,因为醒来后殴打仍在继续,不过也可能这些人格外无耻,打了他很多天……

我会不会死呢?他突然想,这么多年来,他都在拼命避免这件事,避免野蛮和暴力,避免死在一个黑暗的地方,可他本来就在一个黑暗的地方了。

他想到活下去,可当他冒出这个念头时,空荡荡脑袋的回应仅仅是一阵冷笑,再也没有其他了。

本会来这个酒吧,是因为看到布兰特的车停在外面。

他刚回来不到半天,知道他要离开布兰特家,他的一班朋友欢天喜地的要开派对。

他们都不喜欢布兰特,在他们这个区生活的人,大都不喜欢布兰特那个类型,好像世界天生便有如此的群体分化,像油和水一样各居其位,不得相容。

「我跟你说吧,他好像一秒钟也不愿意和我们待在一起,他以为我们会干什么,抢劫他?」他的一个朋友说。

「不管欠了你什么人情,他这种人都不会喜欢你在他家里,他们不会直说,但就会挑挑捡捡。」他的另一个朋友说:「还是自己地方过得舒服,狗窝里的国王也是国王嘛。」

本没法替布兰特分辨什么,他想说,他是个好人,他只是……疼痛而已,他只是感到害怕。

不过现在,他已经懒得辩解什么了,他的朋友们是对的,他不该在布兰特里,甚至以为还能帮上他的什么忙,那地方实在太冷清了。

他注定要回到这里,他在这样的地方长大,和这里的人们交朋友,做生意,一起出生入死,或是互捅刀子。这才是他的世界,不会弄得好像自己总是个多余的人,是个毫无意义的影子,还要被人侮辱。

那天浴室的事,他记得其实不算很清楚,但是少许的细节就已经足够了,每次想起来,他都无意识地浑身紧绷,连脚趾都会蜷起来。

他不知道怎么理解这件事情,布兰特并不喜欢他,他对他的回避和厌恶很明显,每次盯着他看不超过三秒钟,就会移开眼神,和他说话很少有超过十句,然后就会因为各种理由离开。

如果布兰特想找人跟他上床,什么样的人找不到呢?他很有钱,长得又帅,世界简直就是放在他跟前任他挑拣,实在犯不着找一个他不喜欢,又满身伤口还身负残疾的混混。

也许只是因为我正好在那里,他想,因为……我很方便。

吃错了药,又刚好在他的房子里,所以他那么做了,但以后只想尽力避开,因为这件事毫无意义,没有价值……他倒愿意给我些钱,他心想,他已经表达得很清楚了。

他脑子里阴暗的那一部分说道,你这辈子对所有人都没有意义,也许除了安迪,可他已经死了。

即使他会尝试着去得到些什么不同的东西――还是用安迪的死换的――也只是徒劳而已,一塌糊涂得仍是一塌糊涂,好的东西是不存在的。

他把这些念头挥开,他早习惯了,不会受到伤害的。

他回到儿时的街区,迎来一场派对,折腾到一半时,他听到有人说了句:「死神酒吧那里停了辆宾士。」

布兰特常开的就是这牌子的车,他心想。

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借口买啤酒,特别跑来看看,布兰特的车怎么样,停在什么地方,关他什么事呢。

他来到酒吧,惊奇地发现的确是布兰特的车,停在一堆垃圾中间,车门已经被划花了。

他赶走涂鸦的小孩,走进酒吧查看。虽然他一点也不想见布兰特,这人也一点不想和他扯上关系,可他心里还是有某种责任感,如果布兰特在这种地方喝酒,那至少得在旁边照看着点,免得他被人觑觎,或是遭到毒手。

毕竟,布兰特不属于这里,他开着好车,孤身一人,肥羊的味道隔几个街区都能闻到――他自己就闻到了。天知道在这地方,人命有多么轻贱,死亡多么容易。

他走进酒吧,接着他就看到了那个场面。

布兰特觉得自己产生了幻觉。

因为他看到了本,那人冲进围殴他的人群中,把他们推开,他看到他拽着个光头的领子,把他丢到旁边,一边大叫道:「滚开!」

那人撞到桌子,又留下一串破裂声。他看到本冲到自己跟前,抬起他的下巴,查看伤势,他手指触感温热,金发在幽暗的光线下好像会微微发光,他忍不住伸手揪了一下。

正在这时,那个纹身男朝本冲过来,布兰特叫道:「小心――」

可本根本不用他提醒,他动作很利落,他侧身闪过对方的拳头,反手朝他肚子上就是一拳。他用的是左手,布兰特发现,他的动作还挺利落的。

那个光头冲过来,从后面一把抱住本,一个染红发的家伙冲过去,可本一脚踹在他的胫骨上,他惨叫一声倒在地上。下一刻,本的后脑勺狠狠撞上后面家伙的鼻子,那人惨叫一声,鲜血四溅,本朝着他的小腹就是一脚,对方跪下来,这次连叫也叫不出来了。

然后他不再管他们,朝布兰特走过去,可在一片混乱中,黑暗中谁重重得踹到了他的左腿上。

本站立不稳,跪倒在地,脸色变得惨白。

他们发现了,布兰特想,他们发现他的左腿不太利索!那里有一颗子弹,他还记得那个漫长的雨季,本疼得好像要哭出来的样子。

本还没来得及站起来,有人又一脚踹在他背上,他摔倒在地,另几个家伙像黑暗里凭空长出来似的,冲到他跟前,对他拳打脚踢。从动作看,他们十分专业,招招往他最脆弱的地方来,知道怎么揍人是最疼的――

布兰特打了个哆嗦。

他躺在地板上,心里想,发生什么事了?本怎么会在这里?

本在殴打中抓住了谁的脚,他用力一扭,有人惨叫一声,摔倒在地。他抓着那人的脑袋,朝着地板就是一下,对方立刻没声了。这下子干净利落,三秒之内就解决了一个。

可这不会管用的,布兰特想,那些人已经发现了他的弱点,纹身男又一脚踹在他的左腿上,本闷哼一声,打一个趔趄,但没有摔倒。他脸色苍白得吓人。

站立对他变得已经有些困难,他只能拖着腿移动,布兰特知道他以前是个打架的好手,可是现在他已经不适合做那些事了,他浑身是伤,阴天时连路都走不好,这些年的伤害深入骨髓,让他只剩下一片残破。

他打了个寒颤,清醒了一点。

这些人好像变得比之前多了一些,他想,应该之后又有同伙加入。

本站在酒吧中间,一络鲜血从他的眼角流下来,衬得他眼睛蓝得越发幽暗,像野兽的眼睛,因为见了血而显得凶险。

那纹身男正要再踹他的腿,本突然转身,一拳击中他的喉管。

他动作快得出奇,布兰特几乎没看到他是怎么做的,只看到他用的是左手,那人瞪大眼睛,捂着脖子,发出咯咯的声音,脸涨的通红,跪倒在地。

本站稳身体,扫过周围的人。

四周安静了下来,没人敢再上前,他们看着他,他像只受伤的野兽,因为痛苦而格外危险。

他站在那里,整个酒吧里的人都能嗅到他身上辐射出的血腥味,这味道从骨髓里渗出来,来自他的整个过去,他们知道他来自比他们更黑暗的地方。

纹身男倒在地上抽搐,没人上去扶他,酒保已经在打电话叫员警。

布兰特不知道为什么,有一会儿被本的右手弄得分了神,那只手垂在他身侧,无法握紧,他想起那天晚上在浴室,这只手如同挑逗般脆弱的拒绝。天哪,他没办法拒绝这个。

然后他站起来,从口袋里拿出一把枪――他到哪里都带着枪,枪口朝天,然后放了三枪。

酒吧里突然一片死寂,所有人都跟定格了似的盯着他,但也可能是因为枪声太响的错觉。

布兰特说道:「停下。」

角落看热门的人开始尖叫着往外跑,还有些往后退了退,锲而不舍地继续看戏。

布兰特转头看本,朝他露出一个笑容,对方拧着眉头看他,看上去筋疲力尽,伤痕累累。

这是那个他一直知晓却从没见过的本,那个在黑暗中生活,渗着危险和血腥味道的人,看上去陌生又真实。

他只是从不向自己显露这个部分。

他朝那张脸笑得很开心,他说道:「各位,鉴于我有枪,所以我认为我们最好和平解决问题。这位先生,你在我朋友的腿上踹了三脚,我都看着呢,这事儿可不能这么算了,他的腿是有旧伤的――」

那个纹身男瞪着他――他已经喘过气来了,真讨厌。

「所以,」布兰特继续说,枪口指着他的腿,拉开保险,「你也得回馈点什么以示公平,又鉴于他比你重要很多――」

本冷着脸走到他跟前,一把夺过枪,关上保险,塞到口袋里。

布兰特茫然地看着他把枪拿走。

「我还没说完呢。」他说。

本一把拽住他的胳膊,把他扯离酒吧,走时还对酒保说道:「东西回头会赔的,保罗,记这小子帐上,他是有钱人。」

对方给了他一个「你们滚蛋就行」的表情。

本把他拽出酒吧,丢到车子跟前,可怜的小家伙,已经被喷漆弄得乱七八糟了,布兰特想,如果不是logo,完全就是辆贫民区的破车,真不该带它出来冒险的,它本来在宫殿里被照顾得多么好啊。

他瘫在地上,本冷着脸从他身上搜索钥匙。

布兰特伸手碰他的脸,被一把拍开。

本很不爽。

倒不是因为打架,他是个习惯酒吧斗殴之类事情的人,就像他习惯疼痛一样,这是生活的一部分。

他恼怒的是布兰特居然被这些人打成这样,布兰特是绝对不应该遭受这些的。他该傲慢地待在他的豪宅里,姿势标准地吃晚饭,自以为能控制别人的生活,反正,不是待在这种地方,被这班鸟人殴打。

真是见鬼了,他来这里干什么?而且闻上去喝空了整个酒吧!

本找到钥匙,打开车门,他浑身都在疼,右手抖得厉害,好像有人把那里的骨头全敲碎了一样。

我该带把枪的,他想,我不该改变我的习惯,只是因为布兰特说不喜欢我带枪。他的观点能顶什么用呢,他又不知道我都会碰到什么事。

他转头去找他的前任金主,那人正坐在地上,盯着一个可乐瓶子发呆。

本走过去把他拽起来,可对方突然伸出手,一把抓住他的领子,把他往自己的方向扯。

本没站稳,狼狈地跪在地上,他下意识地伸手去撑住车身,以保持距离,可右手上一软,没有撑住,几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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