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久以前傅之珩问过我,如果他不是傅家的继承人,没有和我的婚约,也没有从小一起长大的情谊,我还会不会和他结婚。
当时我说不会。
我需要的婚姻,是门当户对,是安稳,是长久。也就是说,我需要傅之珩的身份,而非他这个人。
但现在同样的问题摆在我面前,我犹豫了。
盛夏的阿尔卑斯山,风里有雪的微凉和青草的清香。时间在这一刻变得缓慢,像头顶停滞的白云。
我看着傅之珩,过了很久,轻声说:“我愿意。”
他倏地红了眼眶,声音里有不易察觉的哽咽:“从今往后,无论贫穷还是富有,疾病还是健康,都尊重我、陪伴我、爱护我,直到死亡将我们分开。你愿意吗?”
我点点头,说:“我愿意。”
傅之珩的眼睛里滚落一颗泪水,第一次不是因为难过,而是因为感动和喜悦。
他低头用手背蹭了一下眼角,对我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,说:“我也愿意,成为你的丈夫。无论贫穷还是富有,疾病还是健康,都尊重你、陪伴你、爱护你,对你忠诚、专一、不离不弃,尽我所能让你幸福快乐,直到死亡将我们分开。”
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天鹅绒的盒子,打开来,里面躺着一枚精巧的胸针。
我觉得眼熟,忽然想起那是我曾经见到过的那张草图,傅之珩没有做戒指,而是把它做成了胸针。
“婚戒我们已经有了,项链你也有了最喜欢的,所以我做了一枚胸针。”他说。
我不自觉摸了摸自己的胸口,一枚小小的吊坠妥贴地藏在那里。
傅之珩站起来帮我把胸针别好,钻石镶嵌的玫瑰花加了细细的流苏,日光一晃,照出细碎的银光。
“这是我自己做的。”他说,“原本想找珠宝工坊,后来一想,你的漂亮玩意已经够多了,不如我自己做个丑的。”
我用指尖碰了碰胸前的玫瑰,说:“不丑,只是俗气。”——这么多钻石和红宝石,好像不要钱一样。
傅之珩轻哼一声,捏了捏我的鼻尖说:“我就是俗人。”
回到家信箱里躺着一封新的信,沈南屿每个月都寄信过来,早几天或晚几天,我和傅之珩都习惯了。
这次随信一起过来的还有一片蒲公英书签,沈南屿在信里说,这是他春天时在田野里摘的,祝我新婚快乐。
我疑惑于这种巧合,抬眼望向傅之珩,见他心虚地移开目光,低头摸了摸鼻子。
“我破坏了你们的订婚宴,他一定还在记恨我,所以故意告诉我他在为你准备婚礼。”
沈南屿笔触轻松,在信里告傅之珩的状。
“有什么了不起的。说的好像你已经喜欢上他了一样。”